登录名: 密码: 验证码:
    后勤保障  
2017年广西雨露计划补助政策
信息来源:扶贫办 发布时间:  共有2654人查看
 

2017年雨露计划资助政策

雨露计划:是以提高扶贫对象自我发展能力、促进就业为核心,以政府财政扶贫资金扶持为主、动员社会力量参与,通过资助、引导农村贫困家庭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和各类技能培训、培养贫困村产业发展带头人等途径,扶持和帮助贫困人口增加就业发展机会和提高劳动收入的专项扶贫措施。该计划于2004年启动试点, 2006年在我国全面实施。

自治区扶贫办《关于做好2017年雨露计划扶贫培训工作的通知》(桂开办发〔201743号),明确:

(一)补助对象。我区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含尚在2年继续扶持期内的2015年退出户、2016年脱贫户)中,接受中、高等职业学历教育、普通高校本科学历教育的学生和参加技能培训的青壮年劳动力。

(二)补助条件及标准

1、普通高校本科学历教育。雨露计划补助对象中,2017年参加普通高校本科学历教育并取得全日制本科学籍的新生可申请补助。本科预科生在取得本科学籍的当年可申请补助。补助标准为在享受国家教育资助政策的基础上,每生可获一次性扶贫助学补助5000元。

2、职业学历教育。2017级新生入学时属于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在十三五脱贫攻坚期内,同一学历层次在校学习期间无论其家庭是否脱贫,都可继续申请补助。

属于2016年脱贫户学生的,可继续申请2017—2018学年秋季、春季学期和2018—2019学年秋季学期补助;属于2015年退出户学生的,可继续申请2017—2018学年秋季学期补助。

每生每学期可获扶贫助学补助1500元。就读于广西右江民族商业学校扶贫巾帼励志班的女学生,每生每学期可获扶贫助学补助2000元。

 (三)申请审批流程

1普通高校本科学历教育。

学生于71010月31登录广西扶贫信息网(http://www.gxfpw.com/雨露计划申报系统”, 实名注册,选择普通高校本科学历教育”→学生在线填写培训审批表,上传录取通知书、农户一折(卡)通(户名、开户行和账号页)照片和个人一寸半身照片县扶贫办在线出具初审意见通过初审的学生在1031日前在网上上传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就读证明县扶贫办审核,按生源地在村委会、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公示,同时在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示(公示期为7天)、审批县财政部门在20171231前一次性把扶贫助学补助资金划拨到农户一折(卡)通。

 2、职业学历教育。

每学年分学期申请,分学期发放补助。

2017级新生秋季学期申请流程。

2017级新生在申请时间内登录广西扶贫信息网雨露计划申报系统,实名注册,选择职业学历教育,点击新生申请”→学生在线填写培训审批表,上传录取通知书、农户一折(卡)通照片和个人一寸半身照片县扶贫办在线出具初审意见通过初审的学生在1031在网上上传就读学校出具的本学期学籍就读证明县扶贫办审核,按生源地在村委会、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公示,同时在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示、审批县财政部门在20171231把秋季学期扶贫助学补助资金划拨到农户一折(卡)通。

续培生20172018学年秋季、春季学期申请流程。

已在网上申请并获得补助的学生,在下一学期申请补助时间(秋季学期为20179110月31,春季学期为2018年3月105月10),用原用户名登录广西扶贫信息网“雨露计划申报系统,选择职业学历教育,点击续培生申请,选择相应的学期,上传就读学校出具的当学期学籍就读证明县扶贫办审核,按新生公示的要求公示、审批县财政部门在20171231日前(秋季学期)、2018630日前(春季学期)把当学期扶贫助学补助资金划拨到农户一折(卡)通。

2015、2016级职业学历学生入学时第一学期未申请雨露计划补助的,在学制年限内其他学期符合补助条件的,可采取纸质申请,向户籍所在地县扶贫办提交审批表(原件)、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当学期学籍就读证明(原件)以及农户一折(卡)通的复印件。

当前,扶贫部门判断学生是否在读的依据,就是学校出具的学籍就读证明。各校一定要负起责任,只有具有学籍又在校就读的才能出具学籍就读证明,绝对不能出具虚假证明,助他人骗取扶贫资金。

 三、中期就业技能培训。

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财政厅、扶贫办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技工院校结对帮扶贫困家庭“两后生”职业培训专项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桂人社〔201649号),全区48 所技工院校与 54 个贫困县开展结对帮扶,对全区 54 个贫困县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参加培训当年 12 31 日前 15 周岁以上、22 周岁以下,未婚的“两后生” 开展为期一年的中期就业技能专项培训。技工院校与结对帮扶县人民政府签订结对帮扶贫困家庭“两后生”职业培训责任书。人社部门每生每人补助6500元学费、住宿费等,扶贫部门每生每人补助5500元生活费。

学生到校后,由学校统一申请生活费补助,资金到校,由学校按月发给学生。

 
警警
版权所有:容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桂ICP备12004447号  前置审批号:桂JS201204-018号
地址:广西容县容州镇国中路516号  电话:0775-5323596
技术支持:
广西新科宇广告有限公司
广西网警虚拟岗亭 广西网警ICP备案
察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