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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工资(奖励性部分)发放实施方案
信息来源:容县职业中专 发布时间:  共有2270人查看
 

学校绩效工资(奖励性部分)发放实施方案

(第五届四次职工代表大会通过   2015.1.29

  为了推进我校绩效工资制度改革的顺利进行,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推动学校工作的可持续性发展,根据有关文件和县绩效工资会议精神,在2013年的实施方案试行了一定时间后,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容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绩效工资(奖励性部分)发放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服务和促进职业教育发展为目标,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核心,着力构建符合教育教学规律、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教师绩效考核评价制度,促进广大教师为办好人民满意的职业教育贡献智慧和力量。

二、工作原则

    ()尊重规律,以人为本。尊重教育规律,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师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特点。

    ()坚持标准和全面考核的原则。坚持考核德、能、勤、绩、廉几方面的尺度和标准,在考核内容上突出重点,兼顾全面。严格考核制度,严肃考核态度,严格按考核程序办事。

    ()多劳多得,贡献大者多得,责任大者多得。激励先进,促进发展。鼓励教师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引导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客观公正,简便易行。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规范、讲求实效、力戒繁琐。

三、考核对象:在我校上班的在编教职员工(校长、支书由教育局考核,全县统筹。)

四、考核意义

1.激励全体教师团结向上,积极进取,无私奉献,教书育人。

2.为教师指明努力的目标和方向,引导教师全面提高自身素质,自尊自爱,尽职尽责,全面完成教育教学任务。

五、成立绩效工资考核领导小组

  长:校长

副组长:支书  副校长 

  员:各行政处主任 专业部负责人 专业部组长 学校会计 专业部教代会代表组长

1.考核领导小组的职责:领导教师考核工作;处理考核中出现的问题和难题;负责各考核项目分数的统计工作。

2.绩效工资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陀武军主任具体负责。

3.由各专业部推出绩效工资核算小组,报考核领导小组批准,核算小组具体负责收集和统计相关数据。

六、分六个方面进行考核,除第一方面按6个月计算外,其余按5个月(或实际工作日)计算。如可发绩效总额数多于或不足总数,第六方面按相应比例发放。

第一方面:按个人相应岗位级别的6个月奖励性绩效工资总数的20%发至个人。

第二方面:出勤奖。每月100元,全期500元。迟到、早退每人次扣5元;无故旷工(课)每节20元,每半天扣40元;事假每天扣30元;病假(超3天后)每天扣30元,长期病假(四周以上,含四周)分段计算;无故不参加会议、升旗、业务学习等集体活动每次扣10元;旷工或事假要人代课的每节加扣7元。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当月出勤奖不发:1.旷工1天以上(含1天)。2.事假3天以上(含3天)、3.无故不参加会议、升旗、业务学习等集体活动总数达5次。

第三方面:工作量的确定和课时酬金

(一)教师的课酬。1.教师的工作量主要是上课的课时:通识教育课白天11/周,专业课白天10/周为基本课时,达基本课时的全期课酬800元,不达基本课时的全期课酬为700元,超过基本课时的为超课时,按7/节计。(班主任工作中的大扫除打包在班主任工作量中不另计课时)。

教师的课酬:计算出教师的基本课时酬金后分三档,由分管教学的校级领导、教务处领导组织课程规划督查评估小组成员和相关人员根据平时的检查记录、上课情况、教学效果、评教评学等方面对任课教师进行考核,一档:按100%发给,二档:按95%发给,三档:按90%发给(如达基本课时的一档800元,二档800*95%=760元,三档800*90%=720元,不达基本课时的一档700元,二档700*95%=665元,三档700*90%=630元)。

(二)领导、干事、工人的工作酬金:领导、干事、工人的工作酬金根据工作任务内容和履岗情况分三个档次,领导的由校长支书负责考核,干事、工人的由相关的职能部门和分管的校级领导负责考核。一档:领导全期工作酬金按全校专任教师的平均课酬计(除自修、加班及岗位津贴外,下同),干事的全期工作酬金按全校专任教师的平均课酬的90%计;工人的全期工作酬金按全校专任教师的平均课酬的85%计;二档:是一档的95%,三档:是一档的90%。干事工人在完成本岗工作兼课的,才计超课时,但超课时按5/节计,如兼课超过10/周,在原岗工作时间较少的则按教师课酬计,其干事工人的工作酬金适当增加相应课酬。

(三)晚上自修按实际发生计,如上课16/晚,其他12/晚。

第四方面:职务岗位的考核

1.班主任工作考核。按人数和每月工作实绩划分等级奖励,期末按班主任工作量化考核总结果分设一、二、三等奖,由政教处核定。

2.行政职务及其他岗位等的考核(具体见考核办法)。

第五方面:其他(具体见考核办法)

1.值班、加班津贴等。

2.技能竞赛、教学研究、课题等的奖励。

3. 外借人员按本校在岗同类同岗位档次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扣除自修、岗位、加班、值班、奖励等)的平均数发放。

4.驻厂教师、公派人员外出工作期间的课时按达基本课时计。

5.体育教师负责早操按实际数0.5/天,训练按实际数计发课时。

6.机房维护人员工作酬金按教师平均数计发。

7.水电工履行职责,晚上也要常检查校园水电,每周按2晚自修计。

第六方面:履行岗位奖。此项总额数未定,如可发绩效总额除去第一至五项外,全部归入此项,多于或不足,按相应比例发放。完成学校安排的全期任务,每月约80元,全期约400元。全期累计请假超5天的,超过部分每天扣30元。

不服从安排、不履岗或待岗的不发。有不按学校要求完成某项工作的按《教学事故认定办法》或相关制度处理,如资料不按时上交,每次扣10元。

说明:本《方案》解释权在考核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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